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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法干警面试

导读:

广西政法干警面试1.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政法机关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同时,自治区政法机关还应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周。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自治区政法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或面试当天进行。

  3.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及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报考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为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且不得低于60分,方为合格。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的人员,其面试合格分数线可在考场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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