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6年被人才引进到贵阳市花溪区,中途离职却要赔偿8万多元,可我每个月到手工资就只有4000元。”因为不满5年的合同期限,需支付高额违约金,这令211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杨冈(化名)苦闷不已。虽历经两次上诉,但都以败诉告终。今年4月,农村出身的杨冈,无奈之下通过申请贷款,支付了这笔违约金。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杨冈遭遇的情况并非个例。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年案例显示,经花溪区人才引进,有劳动者在当地一公立医院工作近一年后提出离职,由于当初合同约定期限为10年,因未满服务年限,被要求先支付45万元违约金,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但法院未予采纳,要求用人单位另行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