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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隔周三休与劳动法规定相悖 真的有必要吗?

导读:媒体:隔周三休与劳动法规定相悖 真的有必要吗?而且,“隔周三休”本身就与《劳动法》规定相悖。按照规定,目前的工时制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与综合工时制。前者是按照社会上最常见的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来计算员工的工作量,而后者是在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总量下,灵活分配每天的工作时间、工作长度。怎么看,一周固定工作6天都会超出上述规定。

建议适时调整“双休日”,试点开展周休日实行“隔周三休”的制度,即首周休息一天,次周休息三天。他认为,这样“既保障了公共休假制度的刚性约束,又提供了全年多个分布均衡的‘三天小长假’,还能助力分散休假、缓解旅游高峰压力”。#建议调整双休日试点隔周三休#

媒体:隔周三休与劳动法规定相悖 真的有必要吗?

很快就有网友提出疑问:“动作”这么大,有没有现实可行性?还有不少网友表示担忧:部分企业连双休都没能严格落实,要是真的有了“隔周三休”,会不会是变相的调休,甚至变成一些互联网大厂“大小周”制度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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