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男子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 警方通报 目前男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月20日通报,11月19日23时许,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仓山某小区地库内的车辆被丢入河道,立即展开调查。
11月19日22时许,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雇请龚某强(男,38岁,四川人)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
目前,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上一篇:男子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 警方通报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下一篇:在公厕被打女子回应:没有衣着暴露 事件具体经过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