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烂尾8年交房 业主被通知交续建费 小区业主曾住毛坯房自救登上热搜 11月16日深夜,一纸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让不少易和坊小区的业主一夜未眠。作为一个烂尾8年的楼盘,易和坊小区的业主曾因入住毛坯房自救一度登上热搜,
从《裁定书》来看,项目所有债权人分为六组,包括购房债权、工程款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小额债权、普通债权,除了购房债权组跟普通债权组需要补费用外,其他债权人基本是百分之百清偿。
“五证齐全买的房子,也有正规合同,我也按时还贷。这个项目烂尾8年,不谈赔偿问题,竟然还要我们交续建费,相当于掏钱二次买单,这真的合理吗?”11月17日,不少易和坊业主向天目新闻记者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和无奈。
8年漫漫维权路 至今仍未交房
公开资料显示,易和坊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纺渭路与柳莺路交汇处,本是香王村城改项目,由西安四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德公司“)承建。该项目包括安置房项目和商品房项目,其中安置房部分已于2013年交付;商品房部分共13栋楼、1287户,6栋为高层,其余为多层。
2011年,易合坊以4600/㎡的价格开售。低于市场价好几百元的价格,吸引了不少刚需族,其中包括外地来西安的打工族,以及准备结婚的年轻人。
今年55岁的樊先生是西安本地人,他属于购房比较早的一批人。2012年,他按揭买下易和坊一套104平方米的商品房,准备给还在念大一的儿子毕业结婚用。“当时交了十七八万的首付,贷了30多万元,15年还清,每月还贷2800元。”原本沉浸在入住期待中的他,却因为开发商资不抵债,自此开启了长达8年的漫漫维权路。
按照开发商口头承诺,项目原定于2013年底交付,但是2014年开始,该项目一再延期,直到2015年底,彻底停工。这8年,樊先生的儿子成了家,孩子也即将出生,一家人一直租房住。
另一边,项目也在艰难推进。2018年6月,灞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受理债权人北京旭辉昭阳投资有限公司对债务人四德公司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2019年4月,经法院同意,破产重整管理人确认另一公司为代建代销方,负责投入资金、代建易合坊一期剩余工程。2020年8月9日,法院在“易合坊项目工程建设推进会”会议纪要中明确表示,“易合坊一期项目必须在2021年3月底全面交工”。然而,此后不久,相关项目便再次停工,易合坊陷入了停工、复工、再停工的死循环,业主们交房的诉求始终得不到满足。
“感谢政府的努力,但对裁定结果失望”
今年3月开始,为了保全房产,也为了节约开支,樊先生和另外300多户业主选择入住毛坯房。他买的是8楼,搬了张床进去,当时没水没电,上下楼全靠爬楼梯,用太阳能发电、煤气灶煮饭,上厕所就去马路对面的公厕解决。当时,一则“我家住在烂尾楼”的视频将业主们的生活记录发布后,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我们在里面住了三个月以后,政府叫我们先搬出来,帮助我们全面复工。”樊先生说,“当时负责人明确承诺11月30日前把房子给我们建好,无条件交房。”
今年6月30日,破产重整管理人向灞桥区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7月22日,法院两次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购房债权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业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钉钉参与线上表决或到售楼部进行线下表决。”另一名业主李先生告诉天目新闻记者,这是业主们第一次知晓要想拿到房产证,还得付续建费,“有将近1000户业主都不同意。”
之后一周左右,法院又发起第二次表决,李先生等大部分业主依然表示无法接受,但无法拿到证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这意味着我们不能买卖房产,更无法落户。”李先生的女儿今年9岁,念小学四年级,即将面临小升初,如果没有户口,孩子升学也将成为这个家庭的新难题。
8月4日,破产重整管理人向法院提请审批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法院分四次通过召开购房债权组、工程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听证会的方式,听取了各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的意见,批准四德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法院和政府的协调使得项目的进展速度加快了。”李先生表示感谢多部门努力为民众解决问题,但是“对裁定结果很失望”。
多位业主表示,业主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补交的续建费用,暂定1800元/平方米,每户业主平均要交20万元。不过,天目新闻记者并未在裁定书上看到明确的补交费用。
律师:因平衡不同的利益诉求
对于业主们的呼声,天目新闻联系了灞桥区委书记苗志忠,对方表示理解,目前法院只下达了裁定书,还没有开始执行,“先复工确保他们能入住,没让他们现在交钱。”关于项目的进展情况,苗志忠回应称,区里已获得政府“保交楼”专项资金支持,目前正在全力以赴推动施工及交付进度。
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赵恒志律师在接受天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性,并非所有的商品交易协议都能全部履行,也可能会出现违约。“住宅具有商品属性,住宅房产交易的购房者作为商品交易的一方主体,置身在具有商业风险的交易环境,也会面临协议不能预期履约的损失风险。”
赵恒志认为,对陷入危机的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是现阶段合乎现实的理性选择。“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出现烂尾现象之时,往往意味着该地产项目的建筑企业、贷款银行、购房者、销售代理公司等利益主体的利益难以全部得到保障;成功挽救烂尾楼的项目案例表明,各方利益主体求同存异、平衡不同的利益诉求是较为有效的解决问题方式。”
目前,仍有一部分业主坚持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但李先生和多位业主表示,自己实在等不起了。电话连线中,一位女业主表示,“我们倾尽所有想有个房,结果烂了8年。现在我们家每年还得在外租房,要花多余的钱,实在无法承担呀。”
眼下,小区绿化基本完成,但基础设施仍未完建,天然气管道和燃气表还没安装,电是临时用电,有供水,无暖气。“希望能早早地安心住进去,就可以了。”多位业主表示,目前只希望能够原价交房,并不奢望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