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女子请假3天被开除还遭索赔11万 这种“耍流氓”的行径实在气人。江苏南京的薛女士在一家教培公司工作,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并开具了病假条,休病假3天。但公司认为她是旷工,将其开除且不愿支付拖欠的工资与赔偿金。
且不说,薛女士的身体不适,极可能与公司过度加班有关,就算她是因为个人原因生病,请病假也是非常正常的权益诉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写得清清楚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辞退患病职工。
薛女士只不过请了3天病假,公司就火急火燎地要开除人,解除劳动合同该给的工资、补偿、医疗补助统统赖着,这是不是也太刻薄、太猴急、太冷血了一点?
更神奇的是,明明一点理都不占的公司,居然还有脸反诉薛女士,称其3天没上班就导致公司学员大量流失,经营困难。既然薛女士是如此重要的员工,决定着公司的生死存亡,怎么能说开除就开除呢?这么没脸没皮还做教育行业,真的不会误人子弟吗?
很显然,这家公司现在已经是破罐子破摔,为了不给员工正常的工资和赔偿,不惜砸招牌跑路。最后一招,釜底抽薪,干脆申请注销公司,想尽办法,能赖就赖,能拖就拖,让通过正当途径维权的员工拿不到赔偿,被折腾得精疲力竭,它就可以金蝉脱壳,算盘打得外太空都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