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书画鉴定,是一门“涉猎很广”的一门学问。认真起来,写上很厚很厚的一本书,都不见得能够说得全面。
书画鉴定有个潜规则,鉴真需处处皆真,鉴伪则一处足矣!
抛开所有具体的理论、知识、科技等等手段方法来说,最简单的理解便是:能合理解释任何质疑的疑点,便可“鉴真”,无法解释某个疑点,便须“鉴伪”。
然,有时候,这也是个相对的事情,比如盖印狂魔乾隆皇帝,硬把假画当做真……现在鉴定他的章是真的,画确实假的。
因此,严格来说,当书画的价值非常高或者作假的水平非常高的情况下,书画鉴定一定是个涉猎非常广、讲究细节特别多的存在(如下图的合理性推理)。
撇开这些特例因素,常规来说,书画鉴定的依据,主要还是在于【物、形、神】三个大的方面。
【物】的鉴定依据这点主要是指纸张、颜料甚至装裱等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
“物”的世界也是循序渐进慢慢发展起来的,每个时代因技术手段等限制,各时代的物品都有着不同特点的。
物品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向前不兼容”的要点方面,意思是说,很多后世技术发展以后才会出现的实物,在早年不可能出现,如书画作品实物身上中出现这类“明显冲突”的现象,则鉴定为假。
比如宋代的国画,在颜料中鉴定出了现代化学制品成分。
再如近代的书画作品,粉彩加工宣纸,乃是上世纪90年代左右才被“发明”出来的,如果这种纸张的书画款识、人物生辰落到了80年代以前,那无疑,假的。
物的鉴定,很多时候也会借助于现代的科技设备。
然而,当造假者也在“与时代并进”的时候,每一种具体的鉴定手段出来,都可能面临“可能被攻克”,就像计算机的病毒与杀毒软件之斗——总是处在一种拉锯战式的交替前行状态。
鉴定,真的很不容易。
【有形】的鉴定这点主要是指美术方面的艺术准确性方面,包括现代设备炮制出来的作品,有任何的造型不对,也是鉴定重要的依据。
比如,打印出来的作品“以点凑线”的作假方法也算一种。
书画的时代风格,书画家自身的创作风格,师承关系及其发展变化,各个书画家与同时代人的不同艺术特色,这些特点非常丰富,而且都会具体表现在运笔、用墨、赋色及章法结构等各方面。
正、侧、顺、逆、提、按、起、倒等不同笔法;皴、擦、勾、点、晕、染、烘等不同画法;超多的信息元素都集中在作品上反应出来,只有对这些丰富信息、不同人的创作特点都进行深度的熟知之后,做出的鉴定判断才更接近于准确。
如市面所见颇多的启功书法仿作。
【有神】的鉴定我们经常看到书评中提到“作品有神、无神”之类的用语。
作品有神韵、神采,实际是接触多了之后,一种整体感受的综评,这种“感受”对于不同的受众,所体会到的境界是不一致了。
那么也就有了“主观看法”的成分。
这种“鉴定者个人主观发出的感觉”是基于自身实际书画水平的深厚、眼力见识众寡的体会、知识积累的高低等多种因素而来的;它没有量化和可科学的评定标准。
正因为这种“作品神韵”的神奇感官特点,使得书画的鉴定更加具有了一份神秘色彩。每个人对于他人发出此类评价,都有理由去相信也都可以有理由去不相信。
然而,你却找不到足够科学的理由去让别人来“被迫相信”!
比如,有些时候出现的一个话题“人民大会堂出现牡丹花卉国画”的争论,到底是象征繁荣还是庸俗——众说纷纭是不是。(当然这只是举例说“作品神韵”非指鉴定真假)。
有感觉,却无法证明,艺术的神奇与复杂,就是这么奇妙!
综上所述,在大的方向上,书画作品的鉴定便是这几类,肯定还有未提到之处:比如,画家本人鉴定自己的作品所说出的依据,到底应该如何看?等等,都是涉猎庞杂的系统性学问。
包括书画作品在内的收藏品鉴定,至今仍没有真正法律权威意义上的鉴定机构或人员,并不是无法立法,而是因为这个事情,真的是过于庞大、过于复杂。
自从“金缕玉衣案”出现之后,“连数位国内顶级鉴定家的结果都不可信”,那么鉴定这个事,还有绝对准确定义吗?
好在,这是个冷门的非消费类领域,大家玩的是一个精神开心,在各自可接受的范围内对待之,便是正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