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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每”字看起来下部分像人,中上部像草,是什么造字含义?

导读:

感谢小秘书邀请。

甲骨文中的“每”字,在为数不少的甲骨上可见。其上部,不是“艹”,应该也不是“屮(chè)”,而是“加笄于发之形”;下面是“母”或“女”。甲骨文中的“每”,是同源分化字,不是后来所说的会意或指事字;甲骨文中的“每”仍带有“母体字”的含义,但有了更多新意。

一,在甲骨文中,“每”字下面为“女”的更多,仅在“三期甲一九0八”等少数甲骨上为“母”。徐中舒先生说:“从女从母无别,其上像加笄于发之形”。这大约是因为“母”字是从“女”字分化而来——许慎说,母字像两手抱着孩子,或者像人乳。 二,于省吾先生认为,“母”和“女”是同源分化字;“每”和“母”也是同源分化字。他说:“每字的造字本义,系于母字的上部附加一个✔️画,作为指事字的标志,而仍因母字以为声。”

三,王蕴智等中青年学者,同意于省吾先生“女”、“母”、“每”等字是同源分化的观点,但不赞成将“母”、“每”划入指事字范围。他们举出了自己的理由,这里不详赘述。他们认为,这一类字是甲骨文造字过程中特有的现象,称之为“借形变体字”或“变体分化字”更为妥当。这个说法有道理。 四,“借形变体字”或“变体分化字”是怎么回事儿呢?在商代,文字的一字多义即一个字承担记载多词的现象大量存在。当时的人们,为了控制这种“兼职”,在造字的基本部件不足尚且不规范的情况下,于是采取了在某一“母体字”基础上,或通过加上点、横、八、叉、口、0等简单笔画造出新字以示与原母字的区别;或者改变“母体字”的局部结构派生新字。如老和考、月和夕、女和母、母和每、斗和升、大和夫、口和曰、北和非、又和尤、人和千、白和百、子和巳等等。 五,这些新字已经不再是单纯利用表意性符号来作图示,而是使新字进一步符号化和抽象化,字形不再具有明确的表意成分,只是一般还承继了“母体字”的形或大部分形及音,意义上往往有了区别。比如甲骨文中的“每”,在编号“存二.七四四”的甲骨上,仍然是“母”的含义;但在“粹一一九五”甲骨上,则是“悔”的含义;在“甲六四一”和“甲三五九三”的甲骨上,是“晦”的含义。目前发现甲骨文中“每”的含义,限于此三种。但正因为“每”字不是地道的指事字,以致后来才有了常常、往往、虽、当、贪以及多数等等含义——不受因为是指事字的限制。

六,许慎《说文解字》把“每”解为“艸盛上出也。从屮,母声。”他解释“屮”是嫩草,“母”头上长嫩草,多少有些牵强附会了。可也怪不得他,老先生无缘见到甲骨文,且古时“每”与“茂”、“楙”等字同音,不少典籍多假借“每”字表达草木丰盛之状,如《左传》曰:“原田每每”;《魏都赋》云:“兰渚每每”,都是这个意思。所以,许慎就把“加笄于发”解为“屮”了。其实在更早的《诗经》里,“每”的含义已经是常、各、凡、虽了。后来一直到清代的学者,大多也觉得许慎对“每”的解释算是一家之言,但要往后排,《康熙字典》里就放在了对“每”解释的最后,而且字体上也与“每”有细微区别——上面是一点一横。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给题主点赞。

题主言「每」字「下部分像人」、「中上部像草」,想必是参看了《说文》的解释:

《说文》:「每,艸盛上出也。从屮,母聲」,许慎《说文》所依据字形是小篆和部分战国文字,他没有看到东周以前更古老的文字,所以,《说文》将「每」解释成「从屮,母聲」的形声字,是不大正确的。

「屮」也就是「一棵草」的象形。

「艹(艸)是「两棵草」的象形。「卉」是「三棵草」的象形,「卉」从「艸」从「屮」。「茻(莽)是「四棵草」的象形。先说一个大结论:其实,「每」本是「母」的异体,假借表示「每一、任一」:指全体中的任何一个或一组。这样鸠占鹊巢,借义夺本义,「母、每」就实现了文字学中所谓的「异体字分工」。---------------------

上面的解释可能有术语不大好懂,下面我就详细用简单的话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先来说一说「母、每」的造字意图。

「母」的「甲、金、篆」三体:

很明显,「母」像「女性胸前有双乳」之形,会意「哺乳的母亲」:

图引自;李乐毅先生的《汉字演变五百列》。但是,「母」还有一种字形,取像自「妇女头上束发插加笄」之形表示成年已婚女性,「笄」也就是古人用的「发簪」。

我们知道,殷周礼制中男子成人礼叫」冠礼「,而女子成人礼叫「笄礼」:女子十五而笄,二十而嫁。

《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礼记·曲礼》:男子二十冠而字。《礼记·乐记》:婚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

因此,「每」字像「女性头有高髻插笄」之形,这是古代典型「已婚的妇女」形象。

比如:我们熟知的【司母戊鼎】上面的铭文,严格来说是【司『每』戊鼎】

我们仔细看铭文:「母」那个字,并没有表示「双乳」的笔画,而是有表示「插簪」的笔画,所以,这其实是一个「每」字。

综上所述:「母、每」在殷商时代互为异体字,从造字本义来看:「母」以生理特征取像造字。「每」以人文习俗特征取像造字。

有些古文字的「每」字形也将这两种特征兼顾。如下图是「每」字的古今字形演变,西周金文中的有些「每」就是两种特征兼有。

引自:李学勤,《字源》,页29在甲骨文中,「每」的用法等同于「母」,如《合集651》:貞:小每(母)畀奚。

也有假借表示「后悔」之「悔」的用法,卜辞中很常见「弗每」,其实也就是「不悔」如:《合集27946》

「弗悔」这个词,在先前经典中也很常见,如《庄子》:「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

在先秦经典《诗经》《论语》中「每」的假借表示「任一、逐个、虽」的跟今天的用法一样:

引自:汉语大字典,(第二版),页2548综上所述:「母、每」的演变过程与「鸦、雅」完全相同,也即上文说过的「异体字分工」:「母、每」本来互为异体字,本义都是表示「母亲」,后来「每」被借走表示表示一些虚词的意义,本义「母亲」就渐渐隐匿,虚词意义「逐个、虽、任一」成为常用义。

「鸦、雅」本来互为异体字,本义都是表示「雀鸟」,后来「雅」被借走表示一些「高雅」之类的虚词意,本义逐渐隐匿,虚词义成为常用义。这也就是训诂学中「假借义夺正义」,「鸠占鹊巢」

其实,另外,「母、每、毋」是同源字,「母」同时也假借表示否定词,后来将两点连接贯穿造「毋」字,从「母」中分化出来专职表示否定词。

如同「刀、刁」的演变模式。

汉字的职务和字形演变是非常错综复杂的,除了理解字形的演变,理解这一点搞懂汉字的古音和假借也非常重要。不理解这一点,就会出现所谓「波为水之皮」这样的谬论。

这也是网络上一些民科经常犯的错误,不管什么都以「形」来解。

比如:这些人一定要说「東」是「日在木中」,「東」就是一个「假借字」,是「橐」的象形初文。

假如一千年后有人看到「沙发」二字,以形去解是不是非常荒唐?

「每、东」就是「沙发」这样的假借字,只能以音来解,追溯其象形本义。

标签:每的笔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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